"XXX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清算组对XXX公司破产前欠付职工的各项费用进行了清理、公示以及发放。截至目前,破产清算工作已基本结束,人民法院也裁定终结XXX公司的破产程序,但尚有部分职工未领取清算组已确认的相关费用。请下列职工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二个月内按照以下流程领取债权分配款,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将分配款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一、领取债权分配款人员名单: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领取债权分配款流程
1、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XXX区XXX路XXX街XXX-XXX-XXX开具领取证明,联系人:XXX,电话XXX-XXX;
2、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领取证明前往XXX市XXX路XXX号XXX(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领取债权分配款。
XXX公司破产清算组
二〇二一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