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关于归还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召开了第X届董事会第X次会议和第X届监事会第X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XXX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X个月。具体内容详见XX年XX月XX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定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为XXX万元。
根据现阶段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需求,XX年XX月XX日,公司归还XXX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与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XXX万元,公司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XXX公司董事会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