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X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XXX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XXX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XXX)自XXX年XX月XX日至XXX年XXX月XXX日,通过XXX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XXX公司(以下简称“XXX”)、XXX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XX公司(以下简称“XXX”)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XX年XX月XX日起XXX、XXX、XXX开始办理本基金的销售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上述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XXX公司电话:XXX网址:XXX
2.XXX公司电话:XXX网址:XXX
3.XXX公司电话:XXX网址:XXX
4.XXX公司客服电话:XXX(免长途话费)公司网址:XXX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特此公告。
XXX公司
XXX年XXX月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