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体转让XXX公司及召开股东大会的函XXX先生/女士:XX公司系XXX和XXX、XXX三人出资,于20经XXX部门核准设立,其中XXX占股权XX%,XXX占股权XX%、XXX占股权XXX%。因XX公司目前已停产瘫痪多年,为避免减少损失,公司经多方努力已与南城县政府达成整体回购XX公司全部财产意向。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1条之规定,特通知XXX先生于20XX年XX月XX日前到XXX公司参加股东大会,商谈本公司转让事宜。如你不同意应当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股权,若不购买或置之不视为同意公司转让。到时由XXX公司及控股人依法处理,并按照所转让的净收益按股分配。特此函告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