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分立公告:A公司注册资本XXX元,因公司发展需要,经股东决议,拟采用拟采用存续分立方式将A公司分立为A公司和B公司,分立后,存续公司A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XXX万元,新设立公司B公司注册资本为XXX万元。分立前A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由新设立公司B公司承继,请相关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如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公司分立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特此公告XXX公司20XX年XX月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