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积极维护公司权利的函XXX公司、XXX先生、XX年XX月XX日,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XXX政府、XXX交通局签订《XXX合同》。公司依约履行了对XXX进行投资改建的合同义务,然由于政府撤销XXX,公司不能依合同约定对自己投资改建的公路进行管理和经营,致使公司改建所属公路而投入的巨额资金及预期利润没能收回。该公路改建至今已达十多年之久,公司应当积极解决。公司不及时收回投资成本和利润,严重损害了公司与公司股东的权益。作为公司股东本人代表公司多次请求XXX政府、XXX交通局协调解决公司为其改建公路的问题未果。特此来函:请求公司、公司董事、监事积极作为,立即提请诉讼以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此致公告人:X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