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居民身份证号码:XXX):现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XXX号),内容如下:XX年XX月XX日和XX年XX月XX日,我局先后接到XXX、XXX等人投诉在XXX县XXX镇生态农业园道路施工工程项目工作期间被拖欠工资,经调查核实,你承包该项目道路基建工程。现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请你持身份证明在本询问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到XXX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受询问。不按本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XXX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XXX,劳动保障监察员:XXX、XXX,联系电话:XXX。 本询问通知书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