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 XXX身份证号码:XX):
20XX年XX月XX日,XXX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督员对XX开展日常检查。 根据调查,你涉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应进行处罚。根据《XXX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第7项的规定,属于一般情节,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罚款XXX元的行政处罚。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进行送达,现我局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文号:XXX号)进行公告送达。请收到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3日内向XXX卫生监督分所申请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XXX
联系地址:XXX
XX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XX年XX月XX日"